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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对隐形眼镜售卖店家医疗器械许可证进行检查,杜绝无证经营
加入时间:2012-08-17 09:51:51  当前新闻点击率:3849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近年来,各类形形色色的隐形眼镜开始在全国风靡起来,直到今年的4月国家药监局才对其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将其划分到了医疗器械领域,对于售卖的经营点需取得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才有资格售卖。否则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但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无证经营的店家仍是很多,这对消费者日后的维权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日前,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做好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管工作发出通知。通知明确,今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注册申请将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受理。该类产品的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和日常监管等工作,按照角膜接触镜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自2012年4月1日起,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生产、经营该类产品的,一律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通知要求,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管工作,确保该类产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