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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类医疗器械管理仍需加强,相关条例分析
加入时间:2012-05-09 16:44:47  当前新闻点击率:4888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在全球并且包括中国,医疗器械行业都属于高监管类,因为它直接跟人类的生命安全挂钩。由于是高监管,这就导致不少医疗器械公司想要申请产品上市,所要碰到的问题就多了。
    目前现行的政策法规不仅影响行业发展的规模、模式和方向,也影响着企业经营行为的各个环节。因此。要想在医疗器械这样一个高监管、高风险、高技术、高利润的领域内,降低风险、提高效益,首要的问题就是了解法规及监管环境。

中国医疗器械MedicalDevices,MD的定义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二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四妊娠控制。"

我国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中国医疗器械法规体系的组成

目前,我国医疗器械监管初步形成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三个层次的法规体系:

1、医疗器械法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于2000年1月4日国务院令第276号发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医疗器械监管的首部行政法规。医疗器械作为医疗服务中的诊断和治疗工具,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医疗效果和病患者的生命安全。《条例》的发布,结束了我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长期无法可依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