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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州拨医疗救款助近亿元(血液分析仪)
加入时间:2011-10-27 08:50:43  当前新闻点击率:4199

    广州籍男子患晚期肝癌,没有医保报销,但因广州在全国首创“二次医疗救助”,3年来患者从民政部门获得了共计9万元的医疗救助款,解了燃眉之急。

  据悉,广州医疗救助服务中心自年初成立至今,已资助广州城市参保困难人员、新农合参保人员和广州籍因病致贫人员,拨付救助资金超过9709万元。

  市民如欲了解如何才能获得广州医疗救助服务中心的救助服务,可以拨打医疗救助热线020-81499908咨询。

  因病致贫3年获助9万元

  50岁广州男子王先生早年在铁路企业任职,下海后一直没有购买医保,4年前患上晚期肝癌,医疗费花了逾百万元。由于没有医保,他从家境充裕变成了低保户。3年来王先生累计获助了9万元医疗救助款,以及超过30万的慈善医疗善款。

  广州2009年就已出台《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但广州医疗救助服务中心今年初才成立。类似王先生这样的广州困难病例,每年可获最高3万元的医疗救助。

  “如果说医保是第一轮救助,医疗救助款就是二轮救助。实在不行,重病病人才依靠第三轮的民间慈善救助。”市民政局救助处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拨付救助款近亿元

  截至目前,广州将近有32万人次的参保困难人员获得医疗救助,共拨付资助金额近5000万元。而今年1~9月,也有4.59万人次的广州户籍因病致贫人员受惠,获助总款为4709万元。

  该中心每年有1.5亿的资金来源,其中市财政每年将安排1亿元作为困难群体救助金,其余由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各区县承担,多余的滚入下一年度使用。

  如果是未参保的因病致贫人员,可在该中心专门开设的人工核算报销岗位,参照医保标准来结算救助款项,凭相关证件即可领取现金报销。据悉,要办理该项医疗救助,最快时间为两个月,具体可拨打救助热线020-81499908咨询。

  医疗救助每年每人最高3万

  目前除从化尚未并入市级医保统筹外,广州其余11个区(市)的400多家医疗定点机构,只要是城市参保困难人员,基本医疗救助金都可跟医保同步扣减。新农合参保人员和因病致贫人员及领取特别医疗救助所有人员,才需向户口所在地街镇民政部门申请零星报销。

  两项救助上限均为1.5万

  广州医疗救助服务中心的医疗救助分为:基本医疗救助和特别医疗救济。两种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资金上限分别为1.5万,加起来每年最多可领3万元。

  “基本医疗救助主要是对医保自付部分费用80%进行支付。如果病人住院花5000元,医保报销3000元,自费2000元。医保中包括基金支付和个人自付,假设自付为1000元,就可直接在出院时扣减800元,跟医保同步扣减。”市民政局救助处该名负责人说。

  享受基本医疗救助达1.5万后,如果仍须住院治疗却无钱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就可申请特别医疗救济,每人每年上限也是1.5万元。

  19病种纳入救助范围

  目前,全国对参保人员患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种(简称“门特”、“门慢”)可进行医保报销资助,但像癫痫、肝硬化、慢性肾功能衰竭等需长期治疗、治疗费用高的普通门诊病种却未纳入。为此,广州医疗救助服务中心全国首创将19种类似病种定为指定普通门诊,纳入对广州困难人员的医疗救助。

  这19种病分别是: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风湿性心脏病、缺血性心脏病、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慢性肾功能衰竭、癫痫、脑性瘫痪、出血或梗死中风后遗症、童年孤独症、强直性脊柱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慢性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病。

  救助范围:

  必须具备广州市户籍,分以下三类:

  1.城镇困难人员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三无”人员、政府供养人员和1、2级重度残疾人)

  2.农村困难人员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五保供养对象、1、2级重度残疾人)

  3.因病致贫人员

  (分两类,一类是参保人员,在享受医保用药、诊治、医疗服务后自付的基本医疗费超过家庭总收入60%或以上;二类是非参保人员,病人家庭总资产值低于相同人数家庭总资产的规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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