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无医疗器械证的店家在销售“美瞳”
加入时间:2012-04-15 11:16:17 当前新闻点击率:5125
普朗医疗器械网小编 讯 前段时间国家药监局已发布公告,从4月1日起,很多爱美人士一直热衷的“美瞳”已经被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监管范畴,无证的商家禁止销售该产品。经小编调查发现,现在一些化妆品店、饰品店里,仍还有无医疗器械证的商家仍在出售美瞳。 13日,在老东门附近商品市场,小编以顾客身份询问了一化妆品柜台店家,虽然柜台上没摆放美瞳,但当店家确认小编要买后,从柜台里拿出了两大盒美瞳,足有二三十副。小编看到,这些美瞳的包装比较简陋,瓶身全是外文,没有中文说明。“这些看不看得懂都无所谓啊,只要能戴会戴就行。”店家对此毫不担忧地说,“我们家就是这两个牌子卖得最好,市场上差不多都这样。”小编问是否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有这个证件,也不知道去哪儿办。随后,小编来到另外一家化妆品店,也是同样的情况,柜台上没有美瞳,想要的话都能买到。 随后,小编来到济南大学西校区附近商业街。在一家专卖化妆品、饰品的格子店,美瞳摆在明显位置公开出售。小瓶子上没有任何中文标志。店家也拿不出相关证件。 小编了解到,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月份曾发出《关于依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的通告》,通告中明确规定: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与普通隐形眼镜一样,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可能因产品质量和使用不当等问题造成对眼睛的伤害。没有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的业户,应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 “如果佩戴时不注意方法,不仅会引起角膜炎等症状,严重的还会造成角膜溃疡。”医院眼科主任医师介绍说,包括美瞳在内的任何隐形眼镜,只要佩戴,本身就会有感染风险。如果要买隐形眼镜或美瞳等产品,一定要从正规的、有资格认证的专业机构购买质量过关的产品。该产品虽小但对健康有很大的隐患,忽视不得。 本文来源——普朗医疗器械公司网编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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