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组织利用医疗器械骗中老年人买假药检方应加强监管打击
加入时间:2012-04-10 16:26:24 当前新闻点击率:6731
医疗器械网 讯4月10日电记者4月10日在重庆市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一个用保健品诈骗中老年人的团伙案件。据该院公诉处的检察官介绍,该案由黔江区检察院起诉。 经检察官查明,2010年3月,被告人张立军与陈润喜成立了名为“诚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保健品诈骗组织,专门以非药品冒充治疗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等的特效药,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同年10月至12月1日,被告人戚茂胜、刘永城、曹延英等18人陆续加入该组织。随后,该公司下设外联部、销售部、会务部、专家组等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了系统的诈骗流程由外联部先行到各区县考察,选好场地,随后张立军率组织成员抵达该地,再由销售部销售人员以“中国老年健康协会”的工作人员、医生等名义,到大街上向老年人发放邀请函,收集信息,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邀请其到租赁的活动现场听讲座、免费体检,一般活动场地选择在当地宾馆。当老年人到宾馆后,便开始所谓的健康讲座,随后对参会的老年人进行所谓的免费体检。 体检中,体检人员对老人的体检结果进行篡改,随后专家进行夸大诊断,并推荐“301黄芪总黄酮胶囊”、“藏红花血康宁片”两种所谓的药品,声称是治疗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等疾病的特效药,以进价五倍以上的价格卖给老年人。据查,该团伙分别在四川的大竹、阆中、苍溪,以及重庆的黔江、彭水等17个区县流窜作案。在某地完成诈骗行为后,组织成员全部离开该地,又转移到另外一地。为了逃避打击和防止被害人找到,张立军安排销售人员使用其统一购买的电话号码、使用假名等反侦查措施。共有82名被害人共计购买“301黄芪总黄酮胶囊”336.5盒,被骗201219元;有两位被害人购买“藏红花血康宁片”24盒,被骗14352元。 2010年底,19名被告人均在黔江区实施诈骗完毕流窜到秀山县时,在一酒店内被黔江区公安局民警抓获。日前,法院已诈骗罪,判处张立军有期徒刑7年,对另外1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5年至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有的被告人还被并处罚金。 利用假药诈骗花样繁多 骗子最“看好”中老年人 记者了解到,类似案件时有发生。据重庆市检察院统计,2011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推销假药类诈骗案件23件87人。办案检察官经分析发现,当前利用假药实施诈骗犯罪花样繁多,主要呈现五个特点: 团伙作案居多。被告人纠集多人组成犯罪团伙,并通过招聘会、朋友介绍等途径壮大组织,部分成员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在起诉的87人中,属团伙作案的有75人,占86.2%。典型的有张立军等团伙诈骗案。 以免费服务为幌子。被告人在作案过程中购买了用于诊疗的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和仪器,以吸引患者接受服务,趁机推销假药。87名被告人中,采用该方式的就有44人,占50.6%。如忠县检察院起诉的高茂佳等人诈骗案,被告人冒用“中国心脑血管康复中心”的名义,以推广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知识为由,免费为心脑血管病人体检并现场授课宣传相关知识。在赢得被害人信任后,安排“专家”接受被害人咨询,并将非药品“旨迈通”吹嘘成能治疗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的高档药物出售。 作案目标主要是中老年人。被告人一方面利用部分中老年人文化程度不高、辨别能力较弱、防范意识不强等弱点,以免费为诱饵,施以小恩小惠,使其“自愿”购买其提供的伪劣假冒药品。另一方面,利用部分农村中老年人长期患病,家中经济拮据,无钱到正规医院医治之机兜售假药。在起诉的23件案件中,被害人中有中老年人300余名。如彭水县检察院起诉的冯立志、陈金凤诈骗案,二人在彭水县乡场上以治疗风湿为名,向当地群众易某等20多名中老年风湿病患者兜售自制药品进行诈骗。 作案手段多样。一是以伪造产品合格证书、卫生合格证书等方式诈骗。如武隆县检察院起诉的常志国等人诈骗案,被告人在明知自己经营的寒痛宝热敷袋没有正规医疗器械编号的情况下,伪造产品合格证、卫生合格证等证书,将产品销往重庆各区县牟利。二是以防病消灾等理由,贩卖虚假产品诈骗。如谭云琼、罗兴容等人诈骗案,被告人以消灾为由,利用受害人受“迷信”思想迷惑,将没有实际功效的假药卖给受害者,骗得9万余元。三是冒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施诈骗。起诉的23件案件中,采用该方式的有3件,占13%。如万州区检察院起诉的张连苟等人诈骗案,张连苟、刘庭中扮演投资商,张文武扮演政府工作人员,毕克信扮演医务科长,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趁机骗取财物。 在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流动作案。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查处,被告人往往在一些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信息相对闭塞的地区作案。如武隆县检察院起诉的刘世银、杨仲康、刘文峰等人诈骗案,该团伙先后在酉阳、黔江、垫江、武隆等地实施诈骗,共骗取6名受害人现金6万余元和手机两部。据统计,黔江、武隆、梁平、忠县、酉阳、彭水等10个位于渝东北、渝东南“两翼”地区的基层检察院,共起诉81人,在所有被起诉被告人中占93.1%。 预防和遏制假药诈骗犯罪 应多方联动加强监管打击 重庆市检察院公诉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检察官们针对假药诈骗案件的特点,提出了预防和遏制的检察建议。 该负责人称,具体说来就是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卫生、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加强对药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药品管理、销售的认识,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学会甄别药品与保健品、合格产品与“三无产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就医观念。 另外,应加强对保健品、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卫生、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严格规范保健品、药品的标识、功效,禁止在阐述产品功效时使用有误导性的语言和夸大产品的功效。同时,应定期不定期地对保健品、药品销售场所进行抽查,发现存在销售“三无产品”或将保健品当成药品销售等行为,应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同时,要多方联动,加大打击力度。工商、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应加强信息沟通,保持打击假药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合力打击犯罪。要鼓励群众对打着“康复治疗中心”、“治疗协会”等幌子进行欺骗性宣传的行为,积极进行举报。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中老年人,对送上门的“免费体检”,一定要提高警惕。在遇到“专家义诊”时,应当要求其出具医师资质、销售药品资格,并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咨询。中老年人还可以记下药品名称,回去让家人上网查询,或者到正规医院、药店等咨询,谨慎行事,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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