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医药器械专项检查
加入时间:2022-02-28 14:13:45 当前新闻点击率:896
据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5日晚消息,近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药支队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 截至目前,已检查经营及使用单位3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立案7件,主要涉及无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过期药械、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医疗机构、商超、药店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为主要对象,重点检查索证索票是否齐全、产品质量是否合格、购销渠道是否正规、经营资质是否合法以及有无销售过期、假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已检查经营及使用单位3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立案7件,主要涉及无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过期药械、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根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在使用医疗器械前,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查。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前,应当检查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包装及其有效期限。包装破损、标示不清、超过有效期限或者可能影响使用安全、有效的,不得使用。 所以即使是存放过期的医疗器械也是会触犯相关法律的。 医疗器械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治病救人的医疗机构,在使用医疗器械时,必须强化管理,规范操作,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