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商家立即整改
加入时间:2012-04-09 09:56:37 当前新闻点击率:4821
经过近日来医疗器械网对于“美瞳”事件的跟踪时序报道,山东德州市相关检查部门对于临街商铺进行了突击审查。从检查的结果可见,国家对“美瞳”监管出台的政策起到了相应的作用。其中大部分的商家都去得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其中只有两家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药监部门当场责令其整改。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执法人员对步行街违规经营“美瞳”(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店铺进行了突击检查,对两家没有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美瞳”的店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其现场销售的146副“美瞳”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