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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工作制度》
加入时间:2017-03-02 15:04:41  当前新闻点击率:2237

近日,为加大医疗器械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防控,规范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工作,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永州市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医疗器械随机、突击性的现场检查和处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据了解,《制度》共四十条,对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的实施原则、实施情形、职责分工,以及检查程序、内容、结果处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飞行检查覆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督管理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制度》重点对五种情形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查:一是核查媒体曝光或投诉举报;二是调查引起突发、群发的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三是调查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或上年度低信用企业;四是专项监督检查或随机监督抽查;五是其它有必要实施飞行检查的情形。

《制度》还根据风险不同,明确了风险管控分层处理措施:飞行检查组织部门可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限期整改、约谈被检查单位、召回产品、责令停业整顿、信息通报、纳入医疗器械安全“黑名单”等风险控制措施;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司法机关的,应当分别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