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取消11家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医疗器械企业
加入时间:2015-10-26 08:55:56 当前新闻点击率:3162
普朗医疗器械网讯,今年7月太原市食药监局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管公告中,公告了一批不具备经营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的经营企业,其中有8家企业至今未与市食药监局联系,另有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动交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依据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太原市食药监局决定注销这11家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其医疗器械经营行为。 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医疗器械的经营过程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安全。经营办法作为《条例》的配套规章之一,在修订的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四点: 一是适应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方向。既能适应主要流通业态的模式,也能适应当前已经出现以及今后可能发展的多业态模式的特性化要求,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二是满足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需要。既强化程序规范,也加强实体规范。 三是顺应简政放权要求。力求体现和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简化许可和备案程序。 四是加大对违法违规处罚力度。进一步明确违法行为认定、违法责任追究,提高罚款额度,增加违法成本。 合法经营是医疗器械安全的保障,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基础。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强,相信将逐渐杜绝医疗器械非法经营、销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