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2015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计划
加入时间:2015-10-16 08:41:16 当前新闻点击率:3170
医疗器械网讯 近日,浙江省食药监局下发《浙江省2015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旨在强化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对生产企业的监管档案。还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及完成情况纳入2015年度各市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在提出明确的目标后,《计划》有进一步对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列出六条工作重点。 (1)建立“先注册后许可”监管模式 对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但尚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核查,查清企业是否存在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医疗器械、擅自接受委托生产医疗器械、借出口外销之名实际境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严格实施分类分级监管 对《全省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所列的国家和省级重点监管目录生产企业实施四级监管,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实施全项目检查(未取得重点监管产品注册证的除外)。 (3)严格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按产品注册或备案的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结构组成、主要原辅材料(组分)、生产工艺、风险管控措施是否与产品注册核准的内容一致;是否按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检验检测和出厂放行;产品说明书、包装和标识标签等随机性文件是否与注册证核准的内容一致;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分装生产销售、擅自改变试剂组分、配制工艺、储存条件或有效期、增加预期用途等违规行为。要注重许可规范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的有效结合。 (4)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面实施 要摸清辖区企业基本状况,并根据国家总局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的进度要求,制订计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督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认真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年度报告制度。 (5)加强委托生产和出口管理 对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委托方是否对受托方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进行确认、对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进行指导和监督;受托方是否严格控制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制性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和委托生产合同组织生产。 (6)加强日常监管的制度机制建设 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约谈制度、日常监管和稽查办案的协查互通机制,强化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信息化管理,积极探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风险评估防控机制。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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