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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质量安全企业“签认制”---福建首先实行
加入时间:2015-08-03 09:27:04  当前新闻点击率:3072

  普朗医疗器械网讯,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文,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安全企 业“签认制”。提高全区药械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药械安全。

  按照规定,企业作为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质量负 总责,要保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规规章要求组织生产,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原辅料供应商评审及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检验规程要求进行原辅 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与放行,杜绝不合格原辅料投入生产使用与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出厂,确保医疗器械产品质量。

  同时,企业要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完善和强化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制度,排 除一切医疗器械生产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医疗器械质量可追溯制度和产品召回制度,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体系,出现医疗器械生产质量问题或不良事件, 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企业还要杜绝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生产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或产品技术 要求的医疗器械、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医疗器械、擅自降低相应生产条件、违反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跟踪和不良事件监测报 告制度、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擅自委托生产医疗器械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签认制”,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管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通过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健全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体系,构建企业自律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日常监管,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增强从业者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实现他律与自律、法治与德治、监管与教育三者有机结合,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从根本上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