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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美瞳出局医疗器械行业,乱像不再
加入时间:2012-02-06 15:23:05  当前新闻点击率:4368

美瞳属医疗器械类产品,怎可随意买卖???现在好了,终于有人管了!!!!!

普朗医疗快讯-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传出消息,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即俗称的“美瞳”,即将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被严格监管。

    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方面表示,近期还将发布有关公告,待公告发布后,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厂家,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拟对该产品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实行全面监管。

    据了解,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二)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四)妊娠控制。

    而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只用于美容装饰、不具有诊断、治疗的作用,显然不符合医疗器械定义的范畴,因而也未纳入医疗器械的监管范围。也正因为如此,近年来,美容隐形眼镜市场呈现出种种乱象。在2011年7月18日,本报发表的《隐形眼镜的“美丽陷阱”》一文中,就曾呼吁:“尽快将不规范的经营者和经营行为清出美容隐形眼镜市场,让美丽不再成为健康陷阱。”

    “媒体的呼吁引起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重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一位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其网站上发表的文章中称,自去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从媒体上了解到,当前市场上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比较流行,消费者将其戴入眼内以装饰和改变角膜颜色,因缺乏监管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关注,并组织开展了深入调查。

    调查中发现,该类产品使用确实比较普遍,且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于是,为了保障公众使用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经报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将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监管。

    一片叫好声

    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即将被严管的消息一出,即引来一片叫好声,众多媒体纷纷跟进报道。

一直以来,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产品良莠不齐,经营混乱,使消费者在享受美丽的同时遭受着眼部健康的威胁……

    “如今,对于爱美的年轻女孩子来说,‘美瞳’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装饰品。我的眼睛不大,可一戴上美瞳就像换了个人,不但眼睛看起来大了不少,人也显得特精神。”在北京工作的李小姐说。她告诉记者,她今年刚刚22岁,可已经有了3年佩戴“美瞳”的经历。“我周围的朋友都在用,其中一个不戴‘美瞳’都不愿出门。”她说。

    不过需要澄清的一个事实是,虽然李小姐把她购买的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笼统地称为“美瞳”,但实际上美瞳是强生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专用注册商标,也就是说,只有强生出品的彩色平光隐形镜片才能叫做“美瞳”。只是因为美瞳较早进入中国市场,且普及率高,消费者才误把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笼统称为“美瞳”。而通常我们见到、听到的所谓“美瞳的危害”,也基本上是假劣“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惹的祸。

业界反应不一

    相关公告发布后,“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一律将不得生产和销售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还特别建议相关的生产、经营者暂停该产品的生产或进口,以减少可能带来的损失。